外勞雇主注意!勞委會新頒「民眾檢舉違反就服法規定獎勵金要點」,從5月起適用,除將檢舉逃跑外勞及不法仲介獎金,改按「檢舉外勞人數」核發獎金外,也新增鼓勵民眾檢舉雇主虐待性侵外勞、限制外勞人身自由或不尊重外勞宗教信仰等情況,經確定屬實者,最高檢舉獎金達5萬元。
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,查察行蹤不明外勞有一定的死角或盲點,因此,勞委會希望提高檢舉獎金,鼓勵民眾提出檢舉。
此外,有鑑於虐待外勞事件逐漸增加,勞委會亦在修訂「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」時,一併提高相關檢舉獎金,民眾若發現周周遭有雇主戕害外勞身心的個案,都可以向勞委會及各地移民署專勤隊、警察機關、海巡署提出檢舉。
勞 委會解釋,此次修訂檢舉獎勵辦法與現行辦法最大不同在於,新增檢舉雇主虐待外勞身心個案的檢舉獎金,雇主若違反外勞生活照顧計畫,如未提供合格的住宿空 間,並有緊急逃生、餐廳、休閒等規定,或違反其宗教信仰,民眾都可踴躍檢舉,獎金依外勞人數核發,10人以下核發1萬元,10到100人外勞核發2萬 元,100人以上核發5萬元。
若民眾檢舉雇主有虐待外勞、妨害性自主、限制行動自由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,經檢察官起訴或緩起訴者,勞委會亦將核發2萬元獎金。
此 外,為了減少非法外勞的情況,勞委會亦提高逃跑外勞的檢舉獎金,從以往每件2,000元,提高為按查獲人頭計算獎金,查獲1人給1萬元,查獲2到4人核發 2萬元,查獲5人以上核發5萬元。至於檢舉媒介非法外勞獎金,也從每案5,000元提高到檢舉媒介1人核發2萬元,檢舉2人以上核發5萬元。凡檢舉後,經 地方政府裁罰或勞委會廢止聘僱許可,檢舉人即可領取獎金。